发布时间:2017-08-15 11:09:00
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产业园区:
根据市领导指示,为全面详细了解全市现有园区企业和项目用地、产值、税收等相关信息,更好推进园区建设发展。现请各县(市、区)经信主管部门通知和指导辖区内相关园区收集汇总好园区企业和项目用地及相关信息,并填报《园区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1:内附3个表格),具体园区名单见附件2。
请各县(市、区)经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派专人负责,全面、准确收集汇总好企业相关信息。并于8月 17日(周四)前将《园区企业基本情况表》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市经信局工业园区科,电子版发至工业园区科邮箱:a3310442@126.com。
附件:1.园区企业基本情况表
2.园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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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15日
(联系人:梁伟霞 、谢庆,联系电话:3310442)